一、招标条件
黄田农场红星军垦文化传承教育中心(BTJY13GCGK2022017)已经由以师发改【202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田农场红星军垦文化传承教育中心(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40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597.05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三师黄田农场
3.工程规模:对新建黄田农场红星军垦 文化传承教育中心建筑主体进行基本展陈及装饰装修, 购置展品收集、修复及艺术品等设施设备, 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13GCGK2022017-01-01
黄田农场红星军垦文化传承教育中心(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EPC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2)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设施、设计预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至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为准。(3)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其中设备安装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为准。(4)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5)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200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一级)。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设计方面的技术职称。 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若自治区外投标企业中标后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信息报送,保证企业及人员信息在工程建设云可查。 6、①投标人近五年(自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的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陈列展览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②投标人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③投标人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④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1月18日 00:00:00至2022年01月25日 00:00:00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5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5日 10:3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地 址:
地 址: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名筑高层21楼
联 系 人:
崔家宁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902-2364867
电 话:
1502611622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