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20台一体机黑板采购项目 有效期: 2022-02-22 至 2022-02-24
撰写单位: 刘洋
20台一体机黑板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台一体机黑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日10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099
项目名称:20台一体机黑板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元
最高限价:480000元
采购需求: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⑦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有效的企业,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大厅三楼开标室(交警大队对面)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3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大厅三楼开标室(交警大队对面)
六、开启
时间:2022年3月1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大厅三楼开标室(交警大队对面)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电子版发邮箱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要求:供应商需在公告期限内(在2022年2月24日前)将资质发到邮箱1809068343@QQ。com,超时无效(邮件内容: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等缺一不可)。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 清原县清原镇内
联系方式:024-53024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清原县清河路21号
联系方式:刘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53022762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