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5]HC[GK]2022056、海沧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海沧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19 09:4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5]HC[GK]2022056
项目名称:海沧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11672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177524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177524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海沧区公办学校一片区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 1(批) 否 包括预制包装类(成品粮、成品食用油、乳制品)及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鲜蛋)两大类,其中冷鲜畜禽肉不含冻品。 11775240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877068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77068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海沧区公办学校二片区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 1(批) 否 包括预制包装类(成品粮、成品食用油、乳制品)及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鲜蛋)两大类,其中冷鲜畜禽肉不含冻品。 8770680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8451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451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海沧区公办学校三片区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 1(批) 否 包括预制包装类(成品粮、成品食用油、乳制品)及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鲜蛋)两大类,其中冷鲜畜禽肉不含冻品。 8451000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768204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68204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海沧区公办学校四片区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 1(批) 否 包括预制包装类(成品粮、成品食用油、乳制品)及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鲜蛋)两大类,其中冷鲜畜禽肉不含冻品。 7682040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5:
采购包预算金额:7263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263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海沧区公办学校五片区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 1(批) 否 包括预制包装类(成品粮、成品食用油、乳制品)及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鲜蛋)两大类,其中冷鲜畜禽肉不含冻品。 7263000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6:
采购包预算金额:595404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95404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1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海沧区公办学校六片区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 1(批) 否 包括预制包装类(成品粮、成品食用油、乳制品)及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鲜蛋)两大类,其中冷鲜畜禽肉不含冻品。 5954040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7:
采购包预算金额:522072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22072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7-1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海沧区公办学校七片区食堂食材供货商资格及服务采购 1(批) 否 包括预制包装类(成品粮、成品食用油、乳制品)及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鲜蛋)两大类,其中冷鲜畜禽肉不含冻品。 5220720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描述: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年内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立案)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三年内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企 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如已参加采购活动后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取消该企业参加采购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明细:其他资格要求 描述:本项目采购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各采购包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一览表)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少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所投中型、小型、微型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中小企业供货比例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列明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包2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描述: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年内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立案)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三年内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企 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如已参加采购活动后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取消该企业参加采购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明细:其他资格要求 描述:本项目采购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各采购包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一览表)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少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所投中型、小型、微型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中小企业供货比例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列明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包3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描述: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年内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立案)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三年内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企 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如已参加采购活动后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取消该企业参加采购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明细:其他资格要求 描述:本项目采购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各采购包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一览表)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少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所投中型、小型、微型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中小企业供货比例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列明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包4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描述: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年内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立案)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三年内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企 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如已参加采购活动后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取消该企业参加采购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明细:其他资格要求 描述:本项目采购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各采购包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一览表)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少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所投中型、小型、微型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中小企业供货比例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列明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包5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描述: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年内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立案)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三年内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企 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如已参加采购活动后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取消该企业参加采购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明细:其他资格要求 描述:本项目采购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各采购包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一览表)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少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所投中型、小型、微型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中小企业供货比例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列明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包6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描述: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年内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立案)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三年内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企 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如已参加采购活动后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取消该企业参加采购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明细:其他资格要求 描述:本项目采购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各采购包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一览表)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少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所投中型、小型、微型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中小企业供货比例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列明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包7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描述: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年内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立案)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三年内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企 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如已参加采购活动后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取消该企业参加采购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明细:其他资格要求 描述:本项目采购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各采购包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一览表)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少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所投中型、小型、微型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中小企业供货比例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列明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29 10:00至2022-09-13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9-19 09:4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具体收标窗口详见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信息屏显示内容华沧收标窗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
联系方式:15959345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6581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皇梅、危青
电 话:0592-658138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