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报价
一、项目名称
互助县哈拉直沟人饮(水质提升)工程
二、建设地点
互助县丹麻镇
三、建设依据
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互助县哈拉直沟人饮(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互政函【2024】95号;
投资下达文件:《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互政函【2024】83号。
四、批复建设内容
新建水厂1座、净水设备1套及其它附属设施。
五、下达投资
项目总投资235.07万元,其中:建安费216万元,独立费用19.07万元。资金来源为互助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9.07万元。
六、参建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项 目 法 人:互助土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设 计 单 位:青海河海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青海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质量检测单位:青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施 工 单 位:互助县宏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运行管理单位:互助土族自治县哈拉直沟水利管护所
七、施工工期
批复建设年限:2024年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电话:0972—8321030
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