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农业大学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教育网出口带宽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有效期: 2022-01-11 至 2022-01-21
撰写单位: 沈阳农业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教育网出口带宽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农业大学
项目名称: 沈阳农业大学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教育网出口带宽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 项目名称:沈阳农业大学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教育网出口带宽服务项目
2. 采购内容为教育网出口带宽 1G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沈阳农业大学与 1999 年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是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全国性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是为我国教育及科研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是学术性、非赢利性的计算机网络,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国的教育和科研机构。
同时,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 网络出口带宽还具备以下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理由:
沈阳农业大学与 1999 年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是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全国性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是为我国教育及科研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是学术性、非赢利性的计算机网络,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国的教育和科研机构。
同时,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 网络出口带宽还具备以下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理由:
1 、我校目前使用的网站域名 www.syau.edu.cn 经由教育网分配管理及工信部备案。 EDU.CN 域名是教育机构的权威域名,申请须由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国家网络中心批准并上报国家工信部备案,且必须使用教育网 IP 地址。
2 、依照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8}11 号)》,第二条: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网上录取安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招办要督促并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本科院校及公办高职(专科)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直接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 ),并使用 CERNET 分配的真实 IP 地址完成网上录取工作。我校目前的招生录取一直是使用教育网的全国网上招生录取系统。
3 、目前我校使用的 IP 地址为教育网分配的公有(非 NAT 转换 IPV4 地址) IPv4 地址共计 32 个 C 类公网 IP 地址。互联网地址分配机构 (IANA) 在 2011 年 2 月份已将其 IPv4 地址分配完毕。目前国内其他网络运营商已无法为我校提供此数量的公网 IP 地址。
4 、教育网带宽为我校提供的网络出口是独享带宽接入(东北地区中心节点直连出口),非其他运营商的城域网共享端口接入。教育网网络架构为星形架构,下联用户直连到地区中心路由,独享接入带宽。其他运营商网络架构为城域网架构,下联用户接入城域网接入路由,共享城域网出口带宽。
5 、教育网具备与其他国家的教育网直连网络带宽,能够满足学校与国外高校用户间的远程教学应用、远程视频教学等多种应用。教育网的国际带宽质量也为我校与国际间高校信息交流及对外宣传提供了高质量保障。其他运营商不具备这种直连网络带宽 ( 其他运营商是通过国外商业主干网转接 ) ,导致网络应用质量无法保障。
6 、教育网为我国唯一直连境外 PubMed 、 ISIWOK 平台、 Nature 、 Science 、 Cell Press 等多个数据库的网络运营商,可保障我校数据资源访问需求。
7 、我校目前使用的 IPv6 (下一代互联网)带宽及 IP v6 地址教育网是唯一可提供商,其他运营商 IP v6 还处于实验网阶段,暂未能提供服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 网络出口带宽服务的采购依据教育部文件 -- 《教育部关于同意 CERNET 管委会委托赛尔网络有限公司运营 CERNET 的批复》(教技发函 [2001]11 号),只能唯一从由教育部委托的赛尔网络有限公司采购(见附件),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第 3 种形式,“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 8 号楼 B 座赛尔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月10日 至 2022年1月21日 (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 9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 系 人:潘飞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联系电话:024-88487016
2.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后宗云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45-13 号
联系电话: 024-22700983
六、附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 沈阳农业大学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教育网出口带宽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证书及文件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