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消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 19 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销售、提供或者使用可以实现下列功能的设备和软件:
✦移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软件或设备;
✦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
✦其他专门或者主要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草案表示,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识别、阻断前款规定的非法设备、软件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草案还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及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
此外,“预警劝阻、紧急止付、快速冻结”也被写入 了草案。
草案明确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对此,网友调侃,今后若三大运营商再打来“骚扰电话”,立马搬出这个法案“吓唬”他们。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的套路在不断“创新”,不断变化。这意味着群众不断面临新的安全风险,治理工作也不断面临新的考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将是一场持久战。而法律是打击任何违法犯罪的最有力的武器,打击“电诈”也不例外。
从现有的相关法律条款来看,虽说在打击这类犯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被认为针对性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对这种新型犯罪的有效治理。
据了解,即将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是我国立法机关针对“电诈”活动量身定制的专门法律武器。对涉诈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以及给犯罪分子在量刑中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