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聚焦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补足配齐乡村教师,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努力打造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
注重统筹管理,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下达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54万余个,比2016年增加了5.75万个,增幅达10.7%。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特点,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提高乡村学校教师编制使用效益。按照“总量控制、全区统筹、动态调整”的思路,建立初始规模为6万名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统筹分配给教职工编制未达标的11个市、77个县(市、区)使用,确保实现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注重政策协同,完善教师招聘机制。改革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下放招聘管理权限,县(市、区)可自主确定招聘批次、规模和招聘时间,赋予各地各校更大用人自主权。对于紧缺薄弱学科、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可按规定简化招聘程序。适当放宽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招聘条件,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简化考试方式。积极组织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专场招聘双选会,搭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与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平台。用足用好“特岗计划”,加大特岗教师招聘力度,每年选聘7000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自治县以及边境县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公务员的激励措施。启动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累计招聘700余名“双师型”专业课特岗教师到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继续做好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引导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注重定向输送,健全师范生培养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好公费师范生回桂任教工作,招生培养“优师计划”公费师范生375名。启动实施地方特色人才培养项目,强化教育实践和乡土文化熏陶,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大力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累计投入8亿余元,招生培养定向师范生,为村小学、教学点等培养补充2.69万名全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为幼儿园培养补充900余名男幼师,为中等职业学校补充200余名“双师型”教师,努力构建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各学段的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体系。
注重激励保障,引导教师扎根乡村。加大财政投入,从2018年起自治区财政安排奖补资金,对2018—2020年新增招聘编制内乡村教师的县(市、区),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配套,累计补助资金3亿元,推动各地加大乡村教师队伍补充力度。各地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如柳州市明确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可连续5年获得2000元—6000元不等的人才经费支持,在村校、教学点工作的乡村教师,每年人才经费支持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50%。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工程,自治区财政增加14亿元,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镇、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城区和县城所在地除外),平均补助标准从不低于200元/人/月提高至350元/人/月。鼓励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探索完善“越是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努力保障乡村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