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各省(区、市)体育局推荐申报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定,现将拟命名、认定的2021年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向社会公示(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体育总局经济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7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联系电话:010-67120407,87182749,87182133
传 真:010-67104356,87182133
附件
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9个)
1.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命名为“鄞州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2.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命名为“安亭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命名为“江宁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4.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命名为“金牛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5.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命名为“临湘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6.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命名为“御道口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7.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命名为“河津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8.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命名为“荣成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命名为“阿勒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